宠物的物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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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物”啊,有错别字…… 正确的写法是: 寵(chǒng)物 用繁體字寫的話就是: 寵物 但這個字在《說文解字》里是不收录的,所以它沒有簡化字。 那為什麼要收編這個字呢? 因為近代漢語裏有很多用例可考——比如清人劉大櫆作過一篇名叫《義犬》的文章,收錄於其著述集《滄浪詩話》中;再如清代錢泳在《履園叢話·義貓》中也記載了相同的案例。

而近代以前的用例更是比比皆是,比如唐白居易的《黑猫傳》、宋蘇軾的《書韓幹五牛圖》以及明代陸容的《昆虫雜記》等,都收載有相类詞句——“所謂『義狗』、『義雞』、『義鳥』,古今文字記載甚詳。”“世傳韓幹畫馬,神駿挺拔,無一劣者。唯有一匹,無故跛蹇,時人有見之者,謂幹曰:'何以跛足?'對曰:'此馬本善走,但見趙郊外,有黑犬一匹,走馬前,以口觸馬髭鬚,自後馬走如飛,至今尾骨微痛。彼為義犬,是以跛殘。’”“余觀蜂之為蟲也,有君臣、官府、軍伍之分,耕田輸糧,辛苦獨至。」

由上述材料來看,“寵”字表達的“珍愛”之義,在古代就已經是被認識的,而且應該是有相當普遍性的——不僅在文言中能見到,而且在古代的白話乃至現代的白話中都有很多用例。 我想,大概是因為古代的文盲率相對很高,所以用筆錯誤的情況比較多,也就沒有人去考證“寵”字是否屬於形聲兼會意的一類了,就繼續往下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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