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士奇种属是什么?
首先,我们需要的知识是关于犬的分类、划分和种属问题——这可能会让我们触及到现代科学研究的结果。为了明确起见,这些讨论都将基于一个国际公认的理论体系(Vogel and Johnson 1986)。根据这个理论,所有的动物都可以分类为哺乳纲、鸟纲等7个纲;而每一个纲下面又可以分为若干目,如哺乳纲下的灵长目。
在一个目的下面,动物的形态结构是有共同特征的。因此我们可以用形态结构来对不同的动物进行比较,得出它们之间的亲缘关系,从而确定该动物属于哪个目的哪一个科。
但是,当我们要研究人类和其他动物的关系时,就会遇到一个问题:人类属于哪个目的哪一个科呢?根据现有的系统发育关系,如果要把人和灵长类的其他成员放一起的话(如猴子、猩猩),人的位置很明显是在一个特殊的类群中——人科;而如果要把人和兽类放在一起的话,人是应该归在灵长目的猴亚目的人类亚科中。这样的分类方法显然是不合适的。一种可行的方案是把灵长自内的所有成员都放在同一个目内(灵长目),而把非灵长目的所有成员放在一起(人目)。这样,人与猿、猴之类的远亲就分开了,而人和黑猩猩近亲则在一起。
现在的问题是人目是否算是一个科的成员呢?如果算的话,那么这个科是不是包括黑猩猩在内的所有高等灵长类动物呢?按照传统的形态学分类,这个问题很容易回答:人目当然不包括黑猩猩在内的高智商灵长类动物,因为这些动物都是裸尾猿型的(swing-through)。但是,如果我们采用进化论的分类方法,那么问题的答案就变得含糊起来。因为根据目前的遗传和化石证据,灵长目和兽目是由相同的祖先分化而来。所以,如果把黑猩猩排除在灵长目之外而单独成立一科,就等于说这一物种是从较低的等阶中进化而来的。这种观点明显违背了达尔文学说。
于是,人们只好放弃用进化论的方法单从形态结构方面来定义各种动物族群的努力,而采用灵活的多标准综合界定生物类群的做法。这就是目前生物学界公认的“最接近自然”的分类原则——“分支分类法”(tree method)。在这种办法下,任何一个生物都被赋予一个符合进化的谱系位置,同时被赋予一个形态结构分类的位置。由于进化是从低等生物向高等生物进行的,所以用这种方法我们能得到一个有进化意义的形态结构类群。
那么,用什么作为进化树上的标准呢?目前的研究表明,细胞核基因(nucleic acid genes)和线粒体基因(mitochondria DNA)的序列信息在比较不同物种的DNA序列变化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这些序列信息能够比较精确地反映动物祖先的繁衍情况,因而可以当作演化树的枝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