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能养德牧吗?
自从今年5月1日开始,新《畜牧法》正式实施,“健康狗肉”成为法律条文后,海口市区出现了一大批爱狗护狗的志愿者,他们甚至以流浪狗为对象开设了一个个流浪狗保护基地。然而,近日在龙华区法院田边村,一群爱狗热心人却被110劝阻,因为他们想在清明期间为附近的一条无主人死亡的德牧狗立座墓碑。
这条德牧犬叫“豆豆”,女,4岁,生前是在玉林东路上班的爱狗人士蔡女士的爱犬,今年清明节前,豆豆不幸在附近死亡。由于无家人赡养,死后将入骨灰坛,而为其丧礼,部分爱狗人士早已备好了一笔“巨款”。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发京的观点,“健康狗肉”入法的确引发了人们对于是否饲养烈性犬的反思。“按照新《畜牧法》的规定,任何人的饲养的狗都要登记,都要有免疫证明,对于烈性犬要管制,但是并没有说人不能饲养,对狗的饲养行为进行禁止。新《畜牧法》出台后,有些地方出现了民众抢狗的现象,这值得反思。”
赵发京教授指出,在新《畜牧法》下,国家鼓励人们吃狗肉,但不应该将狗肉定义成畜产物,“从我国的法律来说,畜产物是鸡、鸭、鱼、猪、牛、羊等,但是狗属于智力高、对人类比较忠诚的动物,它不能跟猪马牛羊相提并论,不能归入畜产物,应该归入野生动物范畴。”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从国际上来说,吃狗肉的国家不少,但不主张吃狗肉的国家也很多。“从国际角度观察,吃狗肉并不像是吃肉那样天经地义,更不能以科学肉食动物说的名义吃肉狗。国外肉狗肉猪也是以家庭畜禽方式豢养,不是专业化集体圈养。”
就新《畜牧法》是否会造成市民养狗热潮消退,易仲达提出,就算现在不出台新《畜牧法》,市民养狗也会越来越谨慎,以前有些人养狗,养就养得比较随便,把养狗当成一种娱乐,现在娱乐的方式很多,不一定要通过养狗的方式来娱乐。